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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票是什麼?簽本票前要注意的事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-08-12

借貸過程中,出借人常會要求借款人另外簽發一張本票,作為借款憑證的補充。本票在法律上的效果與一般借據不同,簽署前有幾件事情務必先了解清楚。

一、本票是什麼

本票是票據法規定的一種有價證券,由發票人(即借款人)自己承諾在指定到期日,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執票人(即出借人或本票上記載的受款人)。與借據不同的是,本票的權利義務單純以票面記載為準,不需要另外附上借款契約也能單獨主張權利,這也是本票在實務上經常被要求併同借據簽發的原因。

二、本票裁定:不需要先起訴的強制執行途徑

本票最大的特點,在於執票人到期未獲清償時,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「本票裁定」,這是一種非訟程序,不需要像一般借據債權那樣先經過訴訟、取得確定判決,程序上相對快速。法院裁定准許後,執票人即可持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對借款人的財產進行查封、拍賣等程序。正因為本票有這種快速執行的效力,借款人在簽發前應格外謹慎,確認票面金額、到期日等內容與實際借款條件一致。

三、絕對不要簽發空白本票

空白本票指票面金額、到期日、受款人等應載事項尚未填寫完整,就先簽名交付給對方的本票。一旦簽名交付,對方即可能自行填入遠高於實際借款金額的數字,再持該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,借款人事後若要爭執票面金額不實,必須另外提出異議之訴,程序上相對被動且耗時。因此,無論基於何種理由,都不應該簽發應載事項尚未填寫完整的空白本票。

四、與借據併用時的注意事項

本票與借據是各自獨立的憑證,實務上常見兩者併用,以借據記載完整的借貸條件(金額、利率、還款方式等),本票則作為屆期未清償時的執行憑證。簽發本票前,建議確認票面金額、到期日與借據約定一致,並各自留存正本或影本,借據的完整寫法可參考〈借據怎麼寫〉一文,也可直接使用本站提供的借據範本。

本文僅供一般知識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;個案情況請洽詢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專業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