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率換算:月息、日息與民間「分」怎麼算
最後更新日期:2026-08-12
民間借貸常用「月息幾分」「日息幾厘」這類俗稱來描述利率,但民法第205條的16%上限指的是年利率。不先換算成同一個單位,很難判斷一筆借貸的利率究竟合不合法,以下整理常用換算方式。
一、基本換算公式
- 年利率 = 月利率 × 12
- 月利率 = 年利率 ÷ 12
- 日息換算年利率時,一般以日利率 × 365 概估(實際依複利與計息方式可能略有差異)
這裡的換算是以單利概估,方便快速比對是否超過法定上限;實際借貸如涉及複利、逾期違約金等其他費用名目,合計後的實質負擔可能更高,計算時應一併考慮,不能只看單一利率數字。
二、民間「分」的俗稱怎麼算
民間常用「分」作為月利率的單位:月息1分,等於月利率1%,等於年利率12%。以此類推,分數越高、換算出的年利率也越高:
- 月息1分 = 月利率1% = 年利率12%
- 月息1.5分 = 月利率1.5% = 年利率18%
- 月息2分 = 月利率2% = 年利率24%
- 月息3分 = 月利率3% = 年利率36%
三、實例:月息2分已經超過法定上限
假設借款新臺幣10萬元,約定月息2分,換算下來每月利息為10萬元 × 2% = 2,000元,一年利息合計2萬4千元,換算年利率為24%。這已經明顯超過民法第205條年利率16%的上限,超過上限的部分約定無效。換句話說,只要月息超過約1.33分(即月利率約1.33%,年利率16%),換算後的年利率就已經超標,借款人不需要照約定的高利率繼續給付超過部分。
四、換算後發現超標,該怎麼辦
先確認換算方式是否正確,再對照民法第205條的規定判斷差距有多大。如果只是些微超過,建議雙方協商調整;如果嚴重超過法定上限、甚至伴隨強迫催討等情形,可能已經涉及刑法重利相關規定,可參考〈遇到高利貸怎麼辦〉一文了解可用的求助管道。日後與人洽談借貸,建議直接以年利率載明於借據,並參考本站借據範本,避免僅用口語約定「幾分利」造成認知落差。
本文僅供一般知識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;個案情況請洽詢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專業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