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據與借貸文件完整指南:借據、本票、收據、擔保一次看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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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借貸要用到的文件,其實可以用一條時間軸整理:借款前確認身分與條件、交付時簽借據並留匯款紀錄、還款中開收據、還清後開清償證明並交還本票。每個階段各有一兩份關鍵文件,漏了哪一份,日後出問題時就缺一塊證據。本指南把這些文件的用途、寫法與常見錯誤一次說明,細節再分別連到各篇專文。

先認識五類借貸文件

文件誰簽用途什麼時候需要
借據/借款契約借款人簽(契約為雙方簽)證明借貸合意、金額、利率、還款方式每一筆借款都需要
匯款紀錄銀行產生證明金錢已交付每一筆借款都需要
本票借款人(發票人)簽到期不付時可快速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非親友、金額較大時併用
收據/清償證明金主簽給借款人證明已還款、已還清每次收到還款;全部還清時
保證書/擔保設定保證人簽;擔保視類型辦理借款人還不出來時的第二道保障金額大、對方信用不確定時

其中前兩項是基本配備,後三項依情況加上。最快把第一項做好的方式是用借據產生器:填入雙方資料、金額、利率與還款方式,自動產生可列印的借據,金額國字大寫與利率上限檢查都已內建。

階段一:借款前,先確認三件事

1. 對方是誰

借據上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必須正確,日後寄存證信函、聲請支付命令都靠這些資料。請對方出示身分證核對,並留影本(請借款人在影本上註明「僅供○○借款使用」)。

2. 條件談清楚

金額、利率、還款日、還款方式、逾期怎麼處理。利率部分,依民法第 205 條,約定利率不得逾年利率 16%,超過的部分無效。親友間可以約定無息,非親友常見的範圍是年利率 6%~16%。談利率時建議直接用年利率,避免「月息幾分」的誤會,換算可用月息/年利率換算。

3. 自己承受得起

這點常被忽略,尤其是借給親友。評估的方法見〈借錢給朋友前,先做好這 5 件事〉。

階段二:交付時,借據與匯款紀錄缺一不可

借據:證明「這是借款」

法院處理借款糾紛時要金主證明兩件事:錢有交付、雙方有借貸合意(民法第 474 條)。借據負責證明第二件事。一份有效的借據至少要寫:雙方身分、借款金額(數字與國字大寫)、交付方式與日期、利率、還款方式與期限、借款人親自簽名與日期。

借據不需要公證、不需要蓋章(簽名即可)、不需要律師擬,手寫也有效。完整寫法、範本與常見錯誤見〈借據怎麼寫?必備內容、範本與常見錯誤〉,也可以直接列印本站的金錢借貸契約(借據範本)。

借款契約:條件複雜時的完整版

借據與借款契約本質相同,差別在詳細程度。有分期、有保證人、有擔保品、有加速到期條款的借款,建議用雙方簽署的契約格式,一式兩份各執一份。

匯款紀錄:證明「錢有交付」

這是最容易被低估的文件。借據寫得再完整,對方一句「我簽了但錢沒拿到」,金主就要另外證明交付。用匯款就不會有這個問題:轉帳明細記載日期、金額、對方帳號,而且匯款備註寫「借款」還能同時佐證借貸合意。

只能給現金時,請在借據上加註「借款人已當場以現金如數收訖」並由借款人簽名,有第三人在場更好。

本票:要不要加?

本票是票據法上的有價證券,到期不付可以依票據法第 123 條直接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,不用先打官司。代價是時效只有 3 年(票據法第 22 條),而且本票上不記載利率與還款方式。什麼情況該加本票、併用時怎麼寫才不會被認定成兩筆債務,見〈借據和本票差在哪?該用哪一個〉;本票本身的風險見〈本票是什麼?簽本票前要注意的事〉。

階段三:還款中,每一筆都要有紀錄

收據

每次收到還款就開一張收據給借款人,記載日期、金額、是還本金還是利息、剩餘本金。這對雙方都有好處:借款人有憑證,金主的帳也清楚。最省事的方式是請借款人一律用匯款還款,備註「還款」,雙方都不必另外開收據,銀行紀錄就是收據。

還款紀錄表

以借 NT$120,000、年利率 12%、分 12 期本息平均攤還為例,每月還款約 NT$10,662,其中第一期利息為 NT$1,200(120,000 × 1%),本金 NT$9,462。金主應記錄每期的本金與利息拆分,對方中途要提前清償或發生糾紛時,才算得出剩餘本金。用利息計算機可以直接產生每期的本金利息明細表。

借據變更

中途延長期限、調整利率、改分期,都應該書面記錄,由雙方簽名,附在原借據後面。只在 LINE 上講好而沒有書面,日後容易各說各話。

階段四:還清後,清償證明與本票交還

全部還清時,金主應開立清償證明給借款人,載明「借款人已於某年某月某日全部清償,雙方債權債務關係消滅」。如果當初有簽本票,本票正本必須交還借款人(或當面作廢),否則借款人會擔心本票被再次使用。借據正本可以交還,或由金主在借據上註明「已清償」後簽名交還影本。

對借款人來說,清償證明與取回本票是保護自己的最後一步,不要因為不好意思而省略。

保證與擔保:第二道保障

保證人

保證人在借款人不還時負清償責任。保證人必須親自在借據或保證書上簽名,只寫名字沒簽名不生效。借據上應載明保證人的身分證字號與地址,以便日後追討。

擔保品

在借據上寫「以某車作為擔保」只是記錄雙方的約定,金主並沒有因此取得擔保物權。動產(車輛、貴重物品)要成立質權,依民法第 884 條、第 885 條必須把擔保物移轉給金主占有;要讓借款人繼續使用車輛又設定擔保,須依動產擔保交易法以書面訂立契約並辦理登記,未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(該法第 5 條)。不動產抵押則依民法第 758 條,非經地政機關登記不生效力。這類安排建議由代書或律師協助辦理。

三種情境,各要準備哪些文件

情境必備建議加上可以省略
親友小額(NT$50,000 以內)借據、匯款紀錄還款日前提醒、還清後交還借據本票、保證人、公證
非親友中額(NT$100,000~500,000)借據(含身分證影本)、匯款紀錄、本票保證人、加速到期條款、每期收據不動產擔保
金額較大或對方信用不明借款契約、匯款紀錄、本票、保證人擔保品設定、公證並載明逕受強制執行無

親友小額的重點是把金額與日期寫清楚,不要讓人情模糊了帳。借據寫「無息」或低利率都可以,對方簽名後拍照備份即可。開口要求寫借據的方式見〈借錢給朋友前,先做好這 5 件事〉。

非親友中額的重點是追討效率。借據載明戶籍地址與身分證字號,日後寄存證信函、聲請支付命令才有正確的送達地址;本票讓你在對方逾期時可以走較快的本票裁定。年利率例如 12%(借 NT$300,000 每月利息 NT$3,000),寫在借據上。

大額或信用不明的重點是第二道保障。保證人要親自簽名;擔保品要依法設定,不是在借據上寫一行字就算數;公證書載明逕受強制執行的話,到期不還可以省去訴訟直接聲請執行。這類借款建議先找代書或律師看過文件。

借款契約可以多寫哪些條款

借據從簡,借款契約則可以把以下條款寫進去,減少日後爭議:

  • 加速到期:任一期未付達一定天數,全部借款視為到期。
  • 遲延利息:本金逾期按約定利率計算(不超過 16%);沒寫時依民法第 203 條法定利率 5%。只對本金計算,依民法第 233 條第 2 項,利息不再生遲延利息。
  • 提前清償: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,提前還的部分不再計息。
  • 通知方式:雙方的通知地址,寄到該地址即視為已通知,避免對方搬家後找不到人。
  • 管轄法院:約定日後訴訟由哪個法院管轄,通常依借款人住所地。
  • 份數: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一份。

本站的金錢借貸契約(借據範本)已包含這些條款的基本版本,可以直接列印填寫。

最常見的文件錯誤

  1. 只有借據、沒有交付證明:現金交付且無任何紀錄。
  2. 借據金額沒寫國字大寫:數字被塗改。
  3. 利率只寫「月息 2 分」:換算年利率 24%,超過部分無效,還可能引發重利罪的疑慮。利率上限見〈民間借貸利率上限 16%:超過會怎樣?〉。
  4. 本票留白:借款人簽了空白本票,日後被填入不實金額。
  5. 還款沒有紀錄:收現金又沒開收據,雙方對剩餘金額認知不同。
  6. 還清沒拿回本票:本票仍在流通,借款人持續承擔風險。
  7. 保證人沒簽名:保證不成立。

什麼文件都沒有,怎麼辦?

口頭借貸在法律上一樣成立,只是舉證較難。匯款紀錄、LINE 對話中對方承認借款的訊息、證人,都可以作為證據;對方仍願意溝通時,補簽借據是最直接的解法。詳見〈沒有借據可以討錢嗎?LINE 對話與匯款紀錄能當證據嗎〉。

文件齊了,接下來

文件的目的是讓借貸雙方清楚,而不是為了打官司。但萬一對方到期不還,借據、匯款紀錄與本票就是追討程序的起點:先寄存證信函催告,再視情況聲請支付命令、本票裁定或調解,流程見〈借錢不還怎麼辦?合法追討完整流程〉。借貸相關的法律框架(利率上限、時效、重利罪、合法催收)整理在〈民間借貸法律指南〉。

本站的借據產生器免費、不用登入,填完即可下載列印;登入後可以把這筆借款存起來,自動建立還款排程與紀錄。

常見問題

民間借貸最少要準備哪一份文件?
最少要有一份借款人親自簽名的借據,加上匯款紀錄。借據證明借貸合意與條件,匯款紀錄證明錢有交付,兩者合起來就能涵蓋法院要求證明的兩個要件。
借據和借款契約有什麼不同?
本質相同,都是消費借貸的書面證明。「借據」通常指借款人單方簽立、內容較簡短的文件;「借款契約」則是雙方簽署、條款較完整的版本。金額大或條件複雜時用契約,親友間小額借貸用借據即可。
收據和清償證明有什麼差別?
收據是每次收到還款時開給借款人的證明,記載這次還了多少;清償證明是全部還清後開立,載明債權債務關係消滅。兩者都由金主開立給借款人。
借據要不要貼印花稅票?
印花稅的適用範圍涉及稅法細節,本站稅務系列文章會另行整理;在那之前建議直接向所在地稅務機關或代書確認。
這些文件可以用電子方式簽嗎?
電子簽名的借據不是當然無效,但日後要證明是誰簽的、內容有沒有被改,比紙本複雜得多。目前最保險的做法仍是紙本親簽,並由金主保管正本。

撰文:錢來網編輯部・法條查證日期:(對照全國法規資料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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